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工傷保險基金統收統支實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23〕44號)和《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38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2024年度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工作不再單獨核算各省轄市(含濟源示范區)工傷保險基金可支付月數,全省作為一個統籌地區合并計算。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即:截至2023年底,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繼續執行費率下調20%的政策,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繼續執行費率下調50%的政策。期間,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低于18個月后,停止下調費率。(2024年全省降費幅度見附件)
三、此次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是去年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的延續,而不是在去年降低的基礎上進行下調。
四、各級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要提高認識,加強協作,共同做好此次降費工作,確保全省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費率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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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全省工傷保險費率降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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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工傷保險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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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省工傷保險費率降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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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億元
項目 | 2023年基金 收入小計 | 2023年基金 支出小計 | 2023年底基金 累計結余 | 可支付 月數 | 2024年 費率下調比例 |
全省 | 40.89 | 33.93 | 74.27 | 26.27 | 50% |
備注:工傷保險基金數據為月度快報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