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共服務機構、各鎮(街道):
根據《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20〕1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1〕14號)文件精神,在結合示范區就業動態監測基礎上,為鼓勵更多從業者實現穩定就業、促進就業增收,優化就業資金在穩就業促創業中發揮更好的績效,經研究,現對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調整如下:
一、補貼對象
1.女性滿40周歲及以上,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后,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
2.離校2年內未就業在濟源示范區內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高校畢業生(簡稱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
3.政策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補貼期限、標準和時間
(一)補貼期限
1.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到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時年齡為準)。
2.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補貼標準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后,當年繳費年度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給予補貼。根據《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結合示范區實際,從2022年1月開始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暫定為:養老保險補貼每人140元/月,醫療保險補貼每人50元/月。
(三)申請補貼時間
當年7月至9月申請本年度1月至6月社會保險補貼,當年1月至3月申請上年度7月至12月社會保險補貼。
本通知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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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
豫公網安備:
4190010241089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