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推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省人力資源服務許可領域實施告知承諾制,為更好理解《通知》有關內容,現對《通知》進行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根據國務院決策部署,省政府辦公廳2021年7月印發《河南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21年6月印發《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證照分離”改革力度試點實施方案》,都明確提出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人力資源服務許可領域實施告知承諾制。2022年9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工作的通知》,對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工作內容作了進一步規范。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作安排,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方便企業辦事創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我省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借鑒外省經驗,出臺了《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有四項內容,分別說明如下:
一是明確了適用范圍和對象。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按照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行政許可,未選擇告知承諾制的仍按照一般程序辦理。申請人有較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者曾有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是規范了工作流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辦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書、承諾書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平臺、服務場所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請人查閱、使用。對申請人自愿簽署告知承諾書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當場作出審批決定。不得擅自增加受理限制條件、增設辦理環節,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或者額外提供申請材料。
三是強調了事后核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行政許可后,在規定期限內對企業承諾情況進行核查,也會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專項執法檢查、年度報告公示等方式開展核查,利用河南政務服務網、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系統等實施在線核查。在核查監管中發現違反承諾的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給予撤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等處罰。
四是強化信用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逐步建立完善告知承諾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依法依規將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并實施相應激勵或者懲戒措施。根據履行承諾的具體情形,在入駐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政府購買人力資源服務等方面,對相關機構予以支持或者限制。
三、主要亮點
制定《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事項核查辦法》,明確了核查主體和實施主體、核查時限和核查內容、核查種類和方式,規定了核查程序和步驟、履諾情況和違諾處理等。事后核查雖然在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做出行政許可后進行,但核查的內容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履行承諾情況。因此,事后核查性質上屬于行政許可的范疇,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的機構具體實施,違諾處理適用行政許可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