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22年9月30日審議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第二十一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應當依法向登記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規定,我省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權限調整為:省、市、縣三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同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備案及書面報告工作。原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許可或備案,在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劃轉至登記地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切實做好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平穩過渡有序銜接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劃轉機構的有關信息,按照登記地提供給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權限,主動與相關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系,做好工作銜接,確保管理服務不斷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已核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和《人力資源服務備案回執》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劃轉機構的許可證換發、備案回執更換工作,并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優化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國統一編號規則重新編號。
二、明確職責強化監管
根據《條例》第四十二條“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通過日常檢查、年度報告公示、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強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對服務不規范、違法違規風險高、投訴舉報集中、發生違規失信行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其及時整改”的規定,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同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開展監督檢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實施行政許可、備案或書面報告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由登記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后監管,建立新型監管機制,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積極探索“互聯網+監管”。強化人力資源市場聯合監管和協同監管,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信息共享、問題溝通交流、案件聯合處置等工作機制,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三、加強培訓抓好落實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按照工作規程嚴格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工作,要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做好政策宣傳解讀,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權限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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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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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