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開發區管理辦公室黨組,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各開發區管理辦公室,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黨工委各部委,區直各單位,區重點企業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團體:
現將《濟源示范區高層次人才及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領辦法操作指南》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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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9日
濟源示范區高層次人才及青年人才
生活補貼申領辦法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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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濟源示范區黨工委 濟源示范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濟源示范區構建高質量人才發展體系若干措施>的通知》(濟區發〔2022〕13號)精神,規范有序做好示范區高層次人才及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領工作,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申領范圍
本辦法適用《濟源示范區構建高質量人才發展體系若干措施》規定的示范區用人單位全職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的申請、管理。用人單位范圍為示范區直屬科研機構、重點企業及科創平臺、駐濟高校、公立醫院。
示范區國家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示范區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在認定及保障范圍,同時,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同類補貼堅持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
二、申請條件和發放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申領生活補貼的人員應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申請年度內無違法亂紀行為。
2.申請生活補貼人員應為2022年9月9日及以后來濟工作,且與濟源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其養老保險(指城鎮職工企業養老保險或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在濟源示范區繳納(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畢業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需全職新引進來濟就業落戶并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養老保險(不含補繳)滿一年)。
3.落戶濟源,E類以上人才可不受戶籍限制。
(二)發放標準與具體要求
1.濟源示范區全職2022年9月9日及以后引進并落戶濟源的人員,其中,對經認定為A類、B類、C類、D類人才,充分考慮人才的崗位職責、能力水平、工作業績等因素,經示范區人才辦會同相關部門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綜合評估3年內可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E類、F類、G類人才,分別按照每年2萬元、1萬元、3000元申領生活補貼。通過認定當月為起始時間。
2.濟源示范區全職2022年9月9日及以后引進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畢業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畢業后三年內來濟就業落戶并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養老保險(不含補繳)滿1年的,按照3年內博士研究生每年3萬元,35歲以下(含35歲)碩士研究生每年2萬元,“雙一流”高校本科生1萬元,其他高校本科生每年5000元發放生活補貼。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后為起始時間。
3.申領期限為3年,從上述起始時間計算。申請年度內,養老保險中斷或欠費的,將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養老保險月份按比例發放;因離職、調動不在濟源示范區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能再申領生活補貼;受到黨政紀處分的,處分期內不得申請生活補貼;不符合申領條件的月份或逾期未申領的,不再補發。
4.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畢業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濟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3年內不得調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再發放生活補貼。
三、申請材料
(一)通過分類認定的人才,提供《濟源示范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
(二)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畢業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提供下列資料:
1.《濟源示范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 ???????????????
2.畢業證及學歷認證資料;
3.身份證和戶口本資料;
4.勞動(聘用)合同、個人養老保險資料。
四、申領程序
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則上于每年12月底,在官網發布相關申領公告,申請人員請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材料,過期視為自動放棄。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請。個人填寫《濟源示范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由單位審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向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二)分類審核。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類認定、確定人選層次。
(三)公示。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局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后,由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補貼資金轉入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其中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畢業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濟工作滿3年后,于次年由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補貼資金轉入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涉及其他要求有最低服務年限的,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由單位負責追回相關補貼,上繳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其他
(一)建立人才分類認定動態調整機制,人才管理部門將根據濟源示范區經濟社會發展和需求情況,定期修訂完善人才分類認定標準及生活補貼申領要求。
(二)對示范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貢獻較大、現行人才目錄難以界定的“偏才”“專才”,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經示范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后,享受相應的生活補貼政策;經示范區集中招才引智活動引進急需短缺人才,符合條件的直接確定為相應等次人才。
(三)對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的,一經發現即取消申請資格、退回已發放補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將單位和個人納入誠信不良信用記錄。
(四)本操作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9月9日前來濟工作的按照《濟源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辦法(暫行)》(濟組文〔2018〕27號)、《濟源市青年人才儲備計劃實施辦法(暫行)》(濟組文〔2018〕30號)文件執行,2022年9月9日后來濟工作的按照《濟源示范區構建高質量人才發展體系若干措施》(濟區發〔2022〕13號)文件執行。
(五)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問題由示范區人社局負責解釋,根據工作需要報請示范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商定。
業務部門:濟源示范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咨詢電話:0391-66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