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單位:
為高質量推進“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積極應對疫情對職業技能培訓影響,確保完成“3824”(職業技能培訓300萬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80萬人、新增技能人才240萬人)年度目標和125萬人次補貼性培訓任務,現就2022年度開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學確定“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平臺
從我省2021年度“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平臺中擇優認定一批平臺,同時遴選新征一批優質平臺,總體數量與往年大體相當,共同承擔我省2022年度政府補貼“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一)擇優認定。按照納入監管平臺、按政策規定開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2021年度內開展純線上培訓規模等條件,優先從2021年納入我省政府補貼性培訓目錄清單管理的61家平臺中,篩選、認定60%左右的平臺作為我省2022年第一批承擔政府補貼類“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優質平臺(見附件1)。各平臺承擔職業(工種)不超過15個,相對集中的由省“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機確定、適當平衡。
(二)新征確定。適時面向社會新征集確定一批平臺,統一納入年度政府補貼培訓評價機構目錄。
二、統籌純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總量
單個平臺年度內開展純線上職業(工種)(見附件2)培訓不超過5000人次。省“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補貼性培訓任務完成情況,適時發布停止純線上學習或擴大純線上培訓規模通知。
三、嚴格結果認定
培訓結束后,對納入當地監管平臺的,由監管平臺進行審核,出具審核合格證明;未納入監管的,向培訓開班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當班結業信息進行審核,鄭州鐵路局等符合省直條件的向省“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由省“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省職業培訓與評價協會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對審核有異義的,由平臺或平臺所有者提交書面復核申請。復核實行一次終結制。審核結果由培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有異義的,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或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一步核查。
四、強化質量管理
(一)明確監管主體。對能納入當地監管平臺的,由監管平臺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履行監管主體責任;全省統一監管平臺建成后,由省監管平臺所有者履行監管主體責任;對當地無法監管的,各平臺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17號)和《河南省“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高質量推進“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技領辦〔2022〕7號)要求,加強自我監管,并向省“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培訓承諾書(見附件3)。
(二)強化全過程管理。各平臺必須具備完成實名制操作,包括基礎信息、人臉照片、身份證照片等功能。具備每次登錄學習前的活體檢測功能,確保學習者為注冊培訓者本人。學習中具備查看和監控學員學習情況功能,同時每個課時均有不低于1次以上隨機生物識別抓拍時間及影像記錄,并做好保存;具備單個學員學習賬號無法多處登錄、多窗口播放視頻等管控功能;學習中不允許有快進拖拽和倍速播放;具備滿足培訓主管部門后臺監管,向培訓主管部門、審計部門、企業、院校等生成監管及管理賬號,對學習情況做到實時監管;具備相關信息至少3年以上的儲存條件;平臺應具備針對學員學習軌跡進行合規性自查功能,判斷是否有刷課行為。
(三)嚴肅追責問責。推行平臺承諾,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引入第三方監管。對不按政策要求開展培訓,虛假培訓等行為的,一經發現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追繳補貼資金,并向社會曝光。相關平臺及產權所有人三年內不得參與我省相關業務。
附件: 1.2022年第一批承擔政府補貼類“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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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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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