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5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3〕2號,以下簡稱《通知》)。為了便于更好理解和把握相關政策要求,現對《通知》的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我省勞務派遣機構數量的迅速增長和勞務派遣用工規模的持續擴大,勞務派遣用工對于穩定促進就業、滿足用工需求、降低人力資源成本,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勞務派遣管理服務工作,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推進勞務派遣事業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2號)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出臺《通知》。
二、主要政策內容
(一)嚴格行政許可。一是明晰許可權限,建立省、市、縣(市、區)分級負責的行政許可制度,確定管轄分工和監管職責。二是規范許可程序,對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以及變更、延續、注銷、撤銷、吊銷行政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按要求進行“雙公示”。三是落實“放管服效”改革要求,壓縮許可辦理時限70%,強化數據共享互認,減少證明材料,推進實現“一網通辦、一窗通辦”,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
(二)規范用工行為。一是嚴格制度管理。要求勞務派遣單位加強內部制度管理,依法公開信息,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分配、勞動安全衛生等規章制度,公開接受相關檢查和社會監督。二是加強用工管理。進一步明確勞務派遣單位要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以及試用期的相關規定。設立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專門科目,強化內部監督管理,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或者滯留。三是引導行業自律。積極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建立人力資源或勞務派遣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守法經營、誠信服務,共同營造良好勞務派遣用工環境。
(三)維護合法權益。一是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明確跨統籌地區派遣勞動者繳納社保等相關規定。二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強調勞務派遣用工單位要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對違反相關規定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加強監管服務。一是嚴格落實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制度,建立“紅黑榜”,對年度報告檢驗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共同促進勞務派遣事業有序健康發展。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和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二是履行監管責任。進一步明確行政許可、勞動保障監察、社會保險、勞動關系、調解仲裁等部門責任,建立多部門聯合的監管機制。三是加強組織領導。指導各地加強工作預判和輿情監測,有效預防化解矛盾風險,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三、政策創新亮點
(一)明確許可權限,建立聯合監管。建立省、市、縣(市、區)分級負責的行政許可制度,明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轄分工和監管職責。進一步強化許可審批、勞動保障監察、社會保險部門、勞動關系、調解仲裁等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加強工作協調,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二)強化服務升級,提高行政效率。縮減行政許可時限,提升服務效能。在原規定“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作出許可決定”基礎上,壓縮70%辦理時限,減少證明事項,強化數據共享,明確凡通過信息共享能查閱到的證明材料,不得作為辦理要件要求服務對象提供。
(三)強化監督管理,建立“紅黑”榜。加強對勞務派遣年度報告核驗結果的運用,建立全省年度報告核驗結果“紅黑榜”,接受社會監督,共同促進勞務派遣事業有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