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稅務局:
為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地落實,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教育部關于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操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0號)《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3年第15號)要求,現就規范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實行全省統一樣式、統一編號(樣式及編號規則附后)。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0號公告規定向參保關系所在地縣級(含)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者其委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認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核實企業申請無誤后,在“互聯網+就業創業”信息系統中生成打印《認定證明》,加蓋公章后發放;線下(窗口)按附件樣式打印簽章后發放,并做好發放記錄臺帳。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全國防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系統》身份核驗系統(http://cpadis.cpad.gov.cn:9300/cpad_query),各地可通過該系統對脫貧人口進行身份核實。每個市、縣均有專用賬號和口令,各地要明確專人使用,嚴格遵守保密責任,防止出現數據泄密現象,同時將使用人員基本信息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其委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及時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認定工作,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要加強與稅務、鄉村振興、教育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享受稅收政策信息交換和協查制度,并在信息系統中錄入企業認定和重點群體享受稅收政策情況。
五、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已經認定的不需要重新申請。之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執行。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農民工工作處)